榮一鍵等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7月30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并案審理的榮一鍵故意傷害再審案和榮一鍵、榮曉懿等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榮一鍵被判處死刑。該案于7月16日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查明,1995年至1998年間,被告人榮一鍵、榮曉懿與馬冰冰(已判決)犯罪團伙糾集在一起,榮一鍵、榮曉懿以餐飲娛樂為依托,通過涉黃經(jīng)營活動牟取暴利,雇傭馬冰冰犯罪團伙以暴力為其經(jīng)營活動提供非法保護,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坐大成勢,形成“以商養(yǎng)黑”“以黑護商”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結構穩(wěn)定、層級分明、成員固定、分工明確,榮一鍵、榮曉懿、馬冰冰對整個組織及其運行、活動起著決策、指揮、協(xié)調、管理作用,系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甄勇舟與馬國棟、馬亦翔、馬阿丹(均已判決)等人多次參與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系組織成員。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擴大影響,攫取非法經(jīng)濟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六起,致四人死亡、四人重傷、五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并造成財產損失,嚴重破壞了當?shù)厣鐣伟仓刃?。該組織將聚斂的錢財部分用于為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資助組織成員逃匿,并向國家公職人員行賄,幫助組織成員逃避懲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榮一鍵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榮曉懿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持有假幣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被告人甄勇舟、薛亞軍、楊喜勝被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處二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部分被告人家屬、媒體記者和群眾旁聽了宣判。
涉案國家公職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正在依法辦理。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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