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督查燃煤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10月24日,市大氣辦、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組成督查組對全市各縣區(qū)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重點舉措落實情況和重點煤炭卡口點落實管控措施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
在卡口點檢查時,督查組工作人員詳細詢問值班人員檢查管控情況、臺賬記錄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并叮囑值班人員注意防寒保暖和人身安全。
督查組要求,要嚴格落實煤炭卡口管控制度,對進入城區(qū)煤炭進行24小時檢查,無通行證運煤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城區(qū),嚴控民用燃煤煤質,嚴肅查處運輸、銷售、使用有煙煤、劣質型煤行為,杜絕劣質型煤的生產和流通。
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市域內尚未實現清潔取暖區(qū)域的散煤質量抽檢,按照“即改即退”的原則,對已實現清潔取暖區(qū)域和納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qū)的二級煤炭配送網點堅決實行退出機制,對違法銷售劣質型煤、有煙煤、半煙煤等劣質煤炭的二級配送網點,一經發(fā)現從嚴處罰,確保居民散煤清潔化利用率達到100%,為全市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夯實基礎,持續(xù)擦亮“蘭州藍”城市名片。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呂勝軍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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